项目名称 |
当涂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EPC施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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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编号 |
皖E0-18-2024-0558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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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段名称 |
当涂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EPC施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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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段编号 |
皖E0-18-2024-0558001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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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 |
马鞍山市绿洲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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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统一代码 |
2407-340521-04-01-9260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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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限价 |
95650200.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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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机构 |
2024澳门开门奖结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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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|
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(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)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0555-52009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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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方式 |
公开招标 |
评标办法 |
综合评分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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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时间 |
2024/12/16 9:00:00 |
计划工期 |
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,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;施工图审查完成后5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。合计总工期540日历天。(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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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|
详见附件 |
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|
详见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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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中标候选人 |
名称 |
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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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|
设计资质: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: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|
投标工期 |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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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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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价(元) |
83473929.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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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葛宝林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葛宝林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马洪禹 |
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|
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一级注册建筑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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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皖1342017201723359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皖134201720172335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202134009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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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|
质量标准 |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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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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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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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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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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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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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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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中标候选人 |
名称 |
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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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|
设计资质:建筑行业(建筑工程)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: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|
投标工期 |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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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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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价(元) |
86496475.8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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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李将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李将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邱宝昌 |
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|
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一级注册建筑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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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渝1502017201817562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渝1502017201817562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201550006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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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|
质量标准 |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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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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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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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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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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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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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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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中标候选人 |
名称 |
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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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|
设计资质:建筑行业(建筑工程)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: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|
投标工期 |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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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青山区36街坊(青山区工业路3号一冶科技大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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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价(元) |
87414717.7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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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金锋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金锋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武海华 |
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|
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一级注册建筑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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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:鄂1422017201830664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:鄂1422017201830664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:202242018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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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|
质量标准 |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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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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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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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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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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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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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: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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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 |
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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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|
1、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,提出方式(线上或线下)见招标文件(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蒋超;0555-5200310)。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,应在工作时间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,双休日、节假日休息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。 2、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(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)。联系电话:0555-6797976。 3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 (一)异议应实名提出,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 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 (3)被异议人名称; 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 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 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 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 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 |